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转军人、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现决定于2012年2月3日上午9时在市总工会广场举办琼海市2012年“春风行动”暨就业再就业大型现场招聘会,届时将有四十多家餐饮、旅游等单位进场招聘,提供2000多个岗位。望广大求职者踊跃进场应聘。(后附招聘申报表) 联 系 人:符东日 联系电话:62822225 13876169996 附:现场招聘会招用岗位情况申报表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琼海市总工会 琼海市妇女联合会 琼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琼海市就业局 琼海市旅游协会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12年春节后一个时期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的需要,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本协会将配合市就业局、残联、总工会等多个部门于2月1日至4日时间段,在市总工会举行为期一天的“春风行动”招聘会。 请各单位有关负责人认真填写“现场招聘会招用岗位情况申报表”并回传到申报表所提供的邮箱或传真中,以便有关工作人员做好统计工作。 附:现场招聘会招用岗位情况申报表 琼海市旅游协会
2012年“春节”即将到来。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2012年“中国欢乐健康游”这一主题,按照“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 继续阅读
各会员单位: 2012年春节黄金周将至,为帮助会员单位扩大宣传假日旅游产品和营造形象,做大假日经济,市旅游协会将收集、整理会员单位春节黄金周旅游产品和消费指南信息,通过各媒体提前发布,作为为会员单位服务的一大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抓紧策划、组织、整理针对春节黄金周的旅游产品、服务内容、消费指南及其优惠政策,并形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文稿,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电子版格式上报至市旅游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庞道科,莫翠茹,咨询电话:13976767448,邮箱:635330000@qq.com,qh62935042@163.com。 二、市旅游协会将对会员单位提交的春节黄金周旅游产品和消费指南信息进行整理,提炼出有关特色旅游宣传内容,通过多家媒体向中外游客发布琼海春节期间特色景区、特色文体娱乐活动、特色餐饮、特色度假酒店、特色旅游项目和特色旅游商品的信息,进一步体现协会会员在文明大行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积极努力。 三、南海网、琼海旅游网www.wanquanriver.org、琼海市旅游协会网www.0898qha.com、琼海在线网站等免费发布各会员单位提交的春节黄金周旅游产品和消费指南信息。 四、市旅游协会将引导、组织各新闻媒体记者对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做得较好的会员单位开展连续性跟踪报道。 请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准备,及时上报材料。 特此通知。 琼海市旅游协会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关于举办旅游行业文明礼仪培训班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大行动”,全面提高我市旅游文明程度,塑造讲文明、重礼仪、诚信友爱、热情好客、井然有序的人文旅游环境,根据今年工作计划,市旅游委、市旅游协会决定举办旅游行业文明礼仪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旅游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为期1天 2日上午8:20—8:50报到,9:00~12:00(酒店、餐饮服务接待礼仪培训),下午:2:30~5:30(景区、旅行社、购物点服务接待礼仪培训) 三、培训地点 金日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市金海路和富海路交叉口处) 四、培训内容 1、微笑服务,仪容仪表,仪态训练,手势、鞠躬、表情,服务人员语言礼仪; 2、酒店基本接待礼仪与服务技巧; 3、景区基本接待礼仪与服务技巧。 五、培训老师 邀请海南省旅游学校专业课资深高级讲师授课。 六、相关要求 1、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自理。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珍惜培训学习的机会,做好员工当班时间的调整,积极安排员工参加培训。 2、各旅游企业请于2011年12月1日前把参加培训人数报到市旅游委,以便汇总参加培训人数,做好开班的准备。 联系人:庞道科、黎辉萍,电话:62935042,传真:62938900 … 继续阅读
近一段时间以来,餐饮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损害了餐饮业服务民生的形象。为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加强餐饮企业自律,推动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商务部已于近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商服贸[2011]731号)。 文件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政策贯彻落实,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以及过程控制,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加强品牌企业的建设,发挥好知名餐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多途径监督引导行业发展。 今后,商务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和跟踪有关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饮行业管理,加快推进餐饮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商务部服贸司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来源:国家商务部
各旅游企业: 为加强我市旅游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综合素质,树立旅游新形象,根据市人社局印发《关于2010年职业资格统一考核鉴定的通知》(海人社[2011]64号)要求,现决定开展旅游行业职业(工种)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为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综合素质,按照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种情况进行技能培训,如维修电工、餐厅服务员、客户服务员、前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6个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现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或未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申报初级工考核鉴定。 2、工作年限满8年,并取得技术工种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可申报晋级中级工考核鉴定。 3、工作年限满15年,并取得本技术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满3年者,可申报晋升高级技能等级考核鉴定。 4、取得本技术工种高级证书满2年的可申报晋升技师考核鉴定。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须填写《海南省初、中、高级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用钢笔书写,不能打印粘贴),并附上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黑白近期两寸相片6张。 四、报名及考核时间 1、报名时间从10月11日起报名10月30日止。 2、初、中、高级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琼海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琼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培训中心) 办公电话:62925022 联 系 人:朱明杰 13976392998 周焕胜 13307575130 吴 涌 18907690111 … 继续阅读
为了让社会了解真实的导游工作和生活,树立导游正面形象,《南国都市报》携手海南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海口市阳光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开设“导游版块”,并下设“导游故事”、“导游课堂”等栏目,全方位向社会展示导游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多才多艺的健康形象,为广大导游搭建起交流沟通的平台。 现向广大导游朋友征集稿件,内容涉及导游日常工作中的带团经验、心得体会、建言献策,具体包括处理游客投诉的化解之道、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等方面。同时,我们欢迎各位导游将自己的带团过程遇到的好人好事、奇闻异事“晒”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联系电话:13976087716 征集Email:ngdsbzj@163.com 南国都市报旅游周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酒类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决定自2011年7月至12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采取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中明确将酒类纳为综合治理的重点品种,要求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酒类消费安全秩序。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采购管理,严防非法流入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酒吧、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自酿或调配、销售酒类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自酿或调配酒类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药食两用原料名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的有关要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严防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部署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甲醇、游离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色素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对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药食两用原料名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要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或者采购、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六条和第八十五条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单位销售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给不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应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严处。 四、强化宣传教育,重视举报处理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标准、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危害及惩处措施,开展案例警示,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有效保护举报人。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新闻线索,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部门沟通,严格信息报送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信息;对其他部门通报的信息线索,要立即组织查处。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对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于7月25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专项工作方案,每月底前通过传真形式上报加盖公章的专项工作数据汇总表(详见附件),12月20日前正式上报专项工作总结。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餐饮服务酒类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联系人:马朝辉、权娅茹 联系电话:88330766、88330548 附件: 餐饮服务环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数据汇总表.doc … 继续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14号)要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效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